提交索赔

赔偿申请:
我司针对包裹丢失,赔偿规则如下:
包裹保险:
我司包裹保险为整件丢失保险,包裹确认整件丢失后,方可进行赔偿程序。

赔偿细项:

第一类 确认丢失
国内第三方派送单位确认货物丢失,货物于邮寄时有加保者,提供货值发票、运单及索赔申请表,我司在收到三单齐全后,15天之内,按保险赔偿;货物于邮寄时无加保者,依邮寄费用3倍与以赔偿,赔偿额最高不超过$100。

第二类 邮寄超过两个月未收到包裹者
申请索赔后起算,超过45天我司无法确认包裹状况,且客户没有收到包裹,视同为丢失,货物于邮寄时有加保者,提供货值发票、运单及索赔申请表,我司在收到三单齐全后,10天之内,按保险赔偿;货物于邮寄时无加保者,依邮寄费用3倍与以赔偿,赔偿额最高不超过$100。

第三类
客户在收到包裹时,若纸箱外包装完好无损,任何内件丢失、破损,内容不符等,不属于赔偿范围,我司均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类
收件人收到包裹时,包裹外箱损伤,或有拆箱痕迹,而导致内件丢失或内件损伤,客户可提据中国邮政证明或第三方派送方证明(如,拒收证明、拆箱证明)。我司代客户跟中国派送方进行赔偿申请,赔偿申请时间、赔偿金额皆依据中国派送方赔偿结果给予客户。

第五类
收件人在签收包裹时,若包裹有异常,如破损或内物外露等,需向派送人员索取破损证明,若未索取证明而签收者,视包裹为完好无损;或即使客户因包裹异常而自行拒收,并未向第三方派送方索取任何证明者,我司均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类
若因客户于填写运单时,申报内容(如数量、品牌等)与实际邮寄内容物品不符者,此包裹产生的任何损失,皆不在我司赔偿范围内。

第七类

签收包裹时,无论是家人、门卫、同事、亲友等代收将一律视为本人签收。本公司对于正常签收的包裹,将不接受任何坏损及少件等理赔申请。

第八类

发生空难事故、公敌入侵、 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危险、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中断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而导致的货物毁坏及延误。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仍会尽合理的努力,尽快运送至目的地并完成送件。但我们没有义务在出现此类情况时向您发出及时通知。

 

所有理赔仅限于新干线签收入库的包裹,对于新干线没有签收记录的货品理赔不予受理

 

索赔申请流程:
一、 客户于包裹超过两个月没有收到,即可至我司门店、网站填写索赔函,并同时提据货值发票、运单,我司办理人员在收到三单齐全后始开始办理索赔。
二、 我司于与第三方派送方确认包裹丢失无误后,依照赔偿条例赔偿客户。
三、 赔偿款以支票或代金卷方式赔付客户。
四、 客户至指定店门店领取赔偿。
五、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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